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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江苏泰特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扩建10000 t/a无溶剂环保光感树脂、无溶剂型3D成型光感材料、2000 t/a高性能UV偏光片光感树脂等系列产品生产项目一阶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江苏泰特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兴市泰兴经济开发区中港路6-2号
一阶段工程建设内容:利用企业原有厂房,购置5立方米混料釜3台套等设备。项目一阶段工程建成后,可年产2500 t无溶剂环保光感树脂、2000 t无溶剂3D成型光感材料、2000 t高性能UV偏光片光感树脂的生产能力。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力
联系地址:江苏省泰兴市泰兴经济开发区中港路6-2号
联系电话:0523-87673111转800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验收监测报告表(含验收意见)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aftw3C_Fhl1U4B4TGHeJA
提取码: hy6b